消防验收,是针对政府部门、易燃易爆场所、变配电等比较重要,危险性较大的场所,所出具的消防验收手续。
消防备案,是针对一般工程,或者不是特别重要的、非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所出具的消防验收手续,不是所有消防备案工程都进行检查,有一定的抽查概率。
只有验收合格才能备案。
一般需要的顺序是:先审核、后验收、公共娱乐场所之类的还要开业前检查。
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应当分别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备案申报表、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及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或者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材料。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