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说明
1.使用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施工单位填写并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⑴《成都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登记表》;
⑵ 设备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
⑶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近的一次安装检测报告;
⑷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验收资料;
⑸ 使用期超过8年设备的法定检测报告;
⑹ 设备附件、保护装置等法定检测记录;
⑺ 设备照片;
MD型电动葫芦具有两种起升速度(常速、慢速),主要具有两种起升速度(8M/分和0.8M/分),慢速状态上是跟CD型电动葫芦的作用类似,但其主要弥补的是CD型的单一速度运作,钢丝绳电动葫芦除可单独使用外,还可以同手拉葫芦,环链电葫芦或电动小车装配在一起使用,慢速工作时,可以满足精密装卸,砂箱合模,机床检修等精细作业要求,当带有运行小车时,它可以在水平方向做直的往复运动和弯曲的循环运动,即可以在工字钢做成的架空轨道上使用,也可以与其它金属结构配套成为电动或受手动单梁、双梁、悬臂、龙门以及堆垛等起重机,对要求有精细调整工作的场合,这也是主要区别CD1型电动葫芦的的一个地方,特别作业环境下可以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