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受理必须做好货物包装,确定重量和办理单据等项作业。
货物包装
为了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完好和便于装载,发货人在托运货物之前,应按照国家标准代号,以及有关规定进行包装,凡在标准范围内未被列入的货物,发货人应根据托运货物的重量、性质、运距、道路、气候等条件,按照运输工作的需要做好包装工作。
车站对发货人托运的货物,应认真检查其包装质量,发现货物包装不合要求时,应建议并督促发货人将货物按有关规定改变包装,然后再行承运。凡在搬运、装卸、运送或保管过程中,需要加以特别注意的货物,托运方除必须改善包装外,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物明显处,贴上货物运输指示标志。
确定重量
货物的重量不仅是企业统计运输工作量和核算货物运费的依据,与车辆载重量的充分利用、保证行车和货物完好也有关。货物重量分为实际重量和计费重量,货物重量的确定必须准确。货物有实重货物和轻浮货物之分。凡每立方米重量不足250kg的货物为轻浮货物,否则为实重货物。公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承运有标准重量的整车实重货物,一般由发货人提出重量或件数,经车站认可后承运。货物重量应包括其包装重量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