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簿购买。购票申请报告经有权国家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购票者应当领取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领购簿》或者《增值税专用购领簿》,根据核定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到指定的国家税务机关购领。单位或个人购买专用的,还应当场在联和抵扣联上加盖专用章或财务印章等章戳。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管理制度健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申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普通;如普通式样不能满足业务需要,也可以自行设计本单位的普通样式,报省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按规定数量、时间到指定印刷厂印制。自行印制的应当交主管国家税务机关保管,并按前款规定办理领购手续。
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凭机构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填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购领或者填开经营地的普通。申请购领时,应当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一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按期缴销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的,由保证人承担法律责任或者收缴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