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施工工法适用范围
本工法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非抗震及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幕墙、明框玻璃幕墙、全玻璃幕墙及点支承玻璃幕墙工程。
工程施工应以设计图纸与有关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为依据。
预埋件、紧固件和连接件
a、幕墙的预埋件及各种连接件和螺栓等,多采用Q235低碳钢制
b、作的角钢、锚筋、锚板、型钢和钢板加工件,其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使用时必须经过镀锌防锈处理。
c、对其中的不锈钢材料,应符合《不锈钢冷轧钢板》(GB3280)、《不锈钢棒》(GB4226)、《冷顶锻不锈钢丝》(GB4332·4232)等现行标准的规定。
d、玻璃幕墙用耐候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耐候结构钢》(GB/T4171)及《焊接结构用耐候钢》(GB/T4172)的规定。
施工条件
1.主体结构完工,并达到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现场清理干净,幕墙安装应在二次装修之前进行。
2.可能对幕墙施工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分项工程应安排在幕墙施工前进行。
3.应有土建移交的控制线和基准线。
4.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
5.吊篮等垂直运输设备安设就位,并经验收合格。
6.脚手架等操作平台搭设就位,并经验收合格。
7.幕墙的构件和附件的材料品种、规格、色泽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8.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审批和技术交底。
施工测量放线
a、复查由土建方移交的基准线。
b、放标准线:在每一层将室内标高线移至外墙施工面,并进行检查;在放线前,应首先对建筑物外形尺寸进行偏差测量,根据测量结果,确定基准线。
c、以标准线为基准,按照图纸将分格线放在墙上,并做好标记。
d、分格线放完后,应检查预埋件的位置是否与设计相符,否则应进行调整或预埋件补救处理。
e、用φ0.5~1.0mm的钢丝在单幅幕墙的垂直、水平方向各拉两根,作为安装的控制线,水平钢丝应每层拉一根(宽度过宽,应每间隔20m设1支点,以防钢丝下垂),、垂直钢丝应间隔20m拉一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