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林苑荟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主营:成都废汽车回收,成都再生资源回收,成都拼装车回收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成都林苑荟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 联系: 周先生
  • 手机: 18980467487
  • 一键开店

成都报废机动车回收,诚信合作每一位客户

2024-11-29 08:25:02  1117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交警支队车管办证大厅办理汽车报废业务流程: 1、车主带报废手续到办证大厅登记审核岗审核; 2、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3、到档案管理岗领取盖好业务章的报废申请表。 办理汽车报废业务流程图: 领表申请--登记审核岗受理--机动车查验岗验车--缴交行驶证、车牌--交费--回收公司解体照相--机动车查验岗查验解体情况--业务领导岗审批--支队办公室盖章--注销机动车档案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2] ,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易诱发交通事故。由于报废车辆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再加上驾驶员为了载客、拉货、赚钱,擅自重装、改装、破坏车辆构造的均衡和稳定,如果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各种故障的发生,直接影响行车,诱发交通事故。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