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一些账务处理往往是固定的,只是不同期间的发生额不同而已。例如:每期结束时,要做如下分录:借记“产品销售收入”账户,贷记“本年利润”账户;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账户。因此,多数财务软件都能提供了自动转账功能。这项功能的实现是按照事先的设置来进行的。
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 [2] 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首次确立了我国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
代理记账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会计工作社会化、专门化的表现;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单位规模大、经济业务多、财务收支量大、在经营管理上要求高的单位,一般应该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以便及时组织本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核算,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以保证会计工作的效率和会计信息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