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的银行保函的话,履约保函格式里一般都会有截止日期,宽松的要求就是有效期是在收到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七日内有效,但迟不能超过某年某月某日此确切日期,都会按银行的要求闭口。由于工程履约保函都是在项目工程合同签订前后向银行申请的,有些比较大的项目工程工期往往估算的不准确,具体的完工工期很难确定,合同中一般协议是由业主觉得施工进度后来确定,所以延期完工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此时,这就会牵扯到工程履约保函有效期的确定和履约保函延期的问题。相信很多业主和承包方都不太了解这方面,只是以为银行保函只在履约保函上说明的有效期内有效,而不了解履约保函还可以延期。在履约保函有效期要到了但工程还没有结束,无论保函申请方和银行有没有给保函延期,但法律上都有要求保证期是强制顺延的。在此还是建议业主在履约保函有效期到的时候需要延期的话还是需要向保函申请人和银行提出履约保函延期的要求。
履约担保是担保公司承诺一旦在该项担保的受保人履行了其所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之后,保证人将保证购销合同中有关货款支付、货物供应等结算条款或违约金支付条款得到执行,从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供需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履约担保的种类包括: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房屋产权过户交易担保、企业产权过户交易担保、合约对冲押金/预付款/质量保证金担保、中介费/佣金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出国留学经济担保、个人分期付款消费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
商业保函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1)2016年12月27日,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精神,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6〕295 号),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2)2017年2月12日,《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引导承包企业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
(3)2017年6月20日,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精神,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6〕295号)进行了修订,下发了《关于印发建设工 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4)2017年8月2日,《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工程保证金大变革,保证金将退出历史舞台。
(5)2017年8月21日,国资委与住建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保函替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财管〔2017〕49 号)
(6)2017年9月2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关于公布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17〕236号)
(7)2018年4月4日。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意见中第五大点第(九)条明确指出:加强承包履约管理。引导承包企业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