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 (国资发评价 [2009] 第 19号)
属性:其他鉴证业务 (法定专营业务)
内容:针对企业涉及到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专项审计
报告使用者:国资委
委托人:企业董事会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企业金融衍生业务流程和控制;熟悉与企业 金融衍生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业务开展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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