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助理会计师)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又称助理会计师考试、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该考试所涉及的知识基础、实务,是出纳、会计助理、会计等初级财务人员的必备知识。报考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需要根据《暂行规定》,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经济法基础与初级会计实务)的考试,方能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因此必须一次报考两个考试科目。
科目
授课内容
基本要求
《初级会计实务》
资产负债所有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的核算方法;财务报告的编制产品核算的方法与分析;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计算。
强调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是工业会计的进一步延伸,使学员更进一步的掌握工业,企业会计的日常账目处理。
《经济法基础》
劳动合同法制度,营业税法律制度个人所得税制度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重点突出经济业务活动中涉及的相关法律及税收制度,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收费标准:2880元/人;
报名资料: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大一寸红底彩色照片五张,相片电子稿一份,会计从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考试时间:每年的5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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