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1、发起人发起。这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预备阶段,由发起人明确设立公司的意向,并作出必要准备。如果发起人为多人的,发起人之间应签订发起人协议,以明确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2、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在我国,实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拟设立公司的名称的预先核准。只有待名称获得核准后,再进行设立公司的后续行为。
3、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商议起草,并经全体股东共同同意通过方可生效。全体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必要的审批手续。如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经批准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
5、缴纳出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记载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及时缴纳出资。未按照约定交付出资,按时出资的股东和公司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
6、申请设立登记。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审批的,还需要提交批准文件。
8、登记发照。公司登记机关对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开始对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申请时所需资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特殊的普通合伙人企业还应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3.《指定(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先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合伙人为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合伙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还应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9.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设立分公司规定的好处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一般来说,分公司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且分公司在注册流程中少了核名一项,所以注册流程会更快一些。
现在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来到中国进行投资,当然不可避免的就会需要和中国这边的企业进行合作,其中一起成立公司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很多人对于成立中外合资公司不是太清楚,需要什么条件,流程怎么样,怎么才能去办理注册,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一、中外合资企业需要提供的材料:
1、外方企业:
(1)身份证明:先去企业所在国家公证机构对企业资质的公证,之后到中国驻企业所在国家的大使馆办理公正翻译与以上公正文件的认证;
(2)资信证明:该企业所在国家金融机构(即: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
2、外方个人:
(1)身份证明:若人在中国境内,只需要将其护照原件进行提供(签证日期内,且护照上有入境记录);若人在境外,则要护照在户籍所在国公证机构做公证,之 后在中国驻其户籍所在国大使馆翻译和认证;
在国内成立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只能以企业的身份证与外资合资成立公司,不能以个人的身份与他们成立合资公司。
3、中方企业:
(1)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公章
(2)资信证明: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存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