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所谓连带赔偿责任是指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后,不管损害是由于劳务派遣单位的原因造成的还是由于用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劳动者都有权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同时承担赔偿责任,用工单位不能以不是自己的责任为抗辩理由,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后,如果确实是由于劳务派遣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可以向劳务派遣单位追偿。
法律规定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解决用工单位不实际承担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实际承担不了责任的问题以及限度地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注重审查第三方机构主体资质,从根源上排除法律风险。因劳务外包业务模式与劳务派遣业务模式中对第三方机构的主体资质要求不同,因前文内容已经阐述,此处不再赘述,企业单位签订服务合同之前,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避免事后因选任存在过错而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适用。而目前,很多用工单位为了规避用工风险,大量的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将风险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甚至劳务派遣单位只是代发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一旦出现纠纷,会面临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相互“踢皮球”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表面上看用工单位是一种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但实际上还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事实劳动关系,出现任何问题,劳动者是有权利要求用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