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用于冶炼不锈钢的镍、铬资源贫乏,过去我国的不锈钢应用领域远没有现在这么广,不锈钢产量也小自给率不足30%。不锈钢还是主要依靠进口,每年产生的不锈钢废资源少,造成了一些因素上的不平衡。不锈钢废钢及镍、铬等资源的供需矛盾日趋突出。废不锈钢的分类和不锈钢的用途密切相关。
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称为“返回废钢”、“自产废钢”或“循环废钢”。其含碳量一般小于2.0%,硫、磷含量均不大于0.05%。废钢由于其产生的情况不同,而存在各种不同的形状,其性能与产生此种废钢的成材基本相同,但也受到时效有效性、疲劳性等因素的影响,而性能有所降低。普通钢厂自产废钢约为钢产量的15~25%;特殊钢厂达30~50%。
中型废钢 1类202 A≤1000mmX500mm,厚度≥10mm,单重:3kg~10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20mm。块、条、板、型报废的钢坯及钢材、车船板、机械废钢件、机械零部件、切割结构件、火车轴、钢轨、管材、废旧工业设备等。 2类202 B≤1500mmX700mm,厚度≥6mm,单重:2kg~1200kg,圆柱实心体直径≥12mm。块、条、板、型报废的钢坯及钢材、车船板、机械废钢件、机械零部件、切割结构件、火车轴、钢轨、管材、废旧工业设备等。
废钢铁中禁止夹杂放射性废物。 废钢铁的放射性污染按以下要求控制: 废钢铁的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不能高于0.46 μSv/h 废钢铁的α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检测值,不能超过0.04Bq/cm2;ß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检测值,不能超过0.4Bq/cm2; 废钢铁中放射性核素比活度禁止超过GB16487.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