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亿吨的废钢铁商品交易 ,有打包机,有剪切机等,全世界每年都在进行着同时它又是各个钢铁企业生产所离不开的重要原材料。既然是商品那么,按照经济学的观点商品应当有它二重性,即使用价值和价值。使用价值就是物的有用性。
品的价值决定商品的价格。商品的价值,按经济学的观点就是凝结在商品中一般的人类劳动。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取决于生产该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多少。那么,废钢铁的价值是什么?其具体表现又是什么?废钢铁价值具体的物化表现就是凝结在收集、拆解、加工、整理中的一般人类劳动。这种劳动从时间上说一般是相对不变化的。即使是有了大型的、复杂的废钢铁加工设备也是如此。即使变化也是随着社会普遍劳动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一般商品的价格构成是:生产成本+税金和利润,废钢铁的价格构成也不例外。生产成本用C+v表示,C代表废钢铁的转移价格,v代表劳动者报酬,m代表税金和利润;废钢铁价格的构成是:C+ v + m,其中C在废钢铁的原始价格(原始C或初C),即在钢铁冶金企业以外的企业和家庭,都是无用品已经没有任何的价值,价格应当是很低的,这种价格也是因钢厂的需要才具有。
生产性废钢铁一部分是各个使用钢材制造终端使用商品的边角余料;这一部分通过市场交易回到钢铁企业进行再次冶炼。另一部分是各钢铁企业自产的返回废钢铁,是企业内部各个生产单元诸如,车间、分厂在生产过程中下来的边角余料例如:切头、切尾、铸余、废品、试样、钢屑、下脚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