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称为“返回废钢”、“自产废钢”或“循环废钢”。其含碳量一般小于2.0%,硫、磷含量均不大于0.05%。废钢由于其产生的情况不同,而存在各种不同的形状,其性能与产生此种废钢的成材基本相同,但也受到时效有效性、疲劳性等因素的影响,而性能有所降低。普通钢厂自产废钢约为钢产量的15~25%;特殊钢厂达30~50%。
另外,这种去污技术不能去除金属缝隙中的放射性物质,而金属缝隙是常见的现象。化学法初步深度表面去污技术要求使用各种化学试剂,在工艺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烟雾,由于其中某些化学试剂具有强的腐蚀性和毒性,对作业人员具有相对的不性,废水的排放对环境也有潜在的危害。
但是,由于化学法表面去污会产生大量的二次废液,它们的处理、整备、暂存和处置费用相对去污本身而言,可能要高出许多。化学法初步去污后,一般来说,金属物件达不到清洁解控水平或限制性利用控制水平,当金属设备解体后,实施深度化学去污,可能大部分金属的残留污染水平低于清洁解控水平或限制性利用控制水平。但是,由于缝隙的存在或深度污染,还会有相当部分废金属不得不按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正由于化学深度去污法存在这些缺点,往往限制了化学法去污技术的应用。
废铁回收公司介绍到钢铁可能在使用、存放或运输中,金属表面粘有油和润滑脂之类的污染物由于有些不能立刻蒸发,从而使润滑脂和油会对熔融的金属造成污染;在露天的情况下受潮后,由于夹杂的水分和其他润滑脂和油会对熔融的金属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