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设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项目,依法合规。
按照减少和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的部署,国家质检总局将原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资格认定、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定三项许可合并为一项,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调整为采取其他行政管理方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行一次受理、一次评审、一次许可决定,进一步完善统一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办法中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实施范围,清晰界定了检验检测机构定义,强调了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延长许可有效周期,优化许可评审程序,减轻机构负担。
一是将原有资质认定有效期由3年延长为6年,减轻机构因许可有效期短带来的频繁评审负担。二是简化许可评审程序和内容。确定评审关键控制点,加强机构技术和管理能力核查,简化文件审查。区分首次评审和复查评审的差异,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事项、自我声明和分类监管情况,确定评审方式,减少不必要的现场评审。三是对许可期限和评审时限做出严格限定。许可时限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技术评审除由于机构自身原因外,时限不得超过45日。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缩短技术评审时间。
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 符合申请条件
2. 现场评审通过
(三)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 不符合申请条件
2. 现场评审不通过
3. 申请材料造假
方法/步骤
1. 登录网站:/cma/login,完成注册;
2. 根据网站内容,填写相关材料(单位基本情况、检测人员情况、仪器设备配置情况、质量体系情况、试验场地情况、管理人员情况等等)。
3. 网上后台会显示进度,文审通过后会下发《受理通知书》
4. 预约安排现场评审时间、地点;
5. 现场评审时,将申请书、附表及相关附件交给评审组长
6. 根据现场评审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周期一般为2个月内;
7. 获取资格认定后,去服务大厅领取证书。
材料审查
评审组长应在评审员或者技术专家的配合下对检验检测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提交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工作类型、能力范围、检验检测资源配置以及管理体系运作所覆盖的范围进行了解,并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应的技术标准,对申请人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进行文件符合性审查,对管理体系的运行予以初步评价。
(1)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及附件的审查要点
① 审查检验检测机构的法人地位证明材料,审核其经营范围是否满足公正性检验检测的要求;
② 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③ “申请资质认定检验检测能力表”中的项目/参数及所依据的标准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