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车间设计的一般要求:
地面、内墙面。
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或易燃、可燃液体蒸气的甲类生产车间和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生产车间,宜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为防止火花出现,地面可采用橡胶、塑料、橡胶掺石墨或沥青混凝土等。
有可能沉积可燃粉尘的车间内墙面,应进行抹灰或油漆,做成容易清洗的(可擦洗涂料)内表面。
办公室,休息室。
为了人员的,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厂房中,不要设办公室或休息室等辅助房间。必要时这类房间可设在车间外面,与本车间之间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5 h的非燃烧墙体隔开。
通常情况下工业洁净厂房的平面布局、管线布置、功能分区、室内装修等均会在土建工程完成之后进行二次设计。但由于防爆区对承重结构和泄压设施的特殊要求(防爆墙、防爆区结构类型、防爆区与非防爆区的联通、防爆区泄压面方向及面积等),这部分内容应在初次设计时就应当考虑在内,这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在洁净等级较低的洁净区,可适当的扩大门斗,从而使得人流、物流在均从门斗穿行的情况下,使相互影响降到。虽然在洁净厂房设计时“人流、物流不交叉”在各大规范法规中出现频率不低,但绝非人流、物流完全不能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