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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2-18 06:00:01 39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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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规范一般规定

    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适用于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

    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设备组成:电气火灾监控器;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注:当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用于电气火灾监控时,可接入电气火灾监控器。)

    3、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及电气火灾危险性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并应根据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电设备的具体情况,确定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形式与安装位置,搭配iFire消防宝实时监控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8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4、非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

    5、在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电气火灾监控器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

    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不宜自动切断供电电源。

    医院消防维护保养方案

    一、落实消防责任。医院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职责。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消防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消防管理工作。属于消防重点单位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医院应当设置(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责任人或者消防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管理工作。

    二、开展防火检查。医院消防责任人或消防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八)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三、开展防火巡查。医院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四、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管理。医院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且每年至少检测1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应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并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程序(见GB25506-2010)。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五、规范消防标识。医院应当规范设置消防标志、标识。

    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通道、出口和消防重点部位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记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的卡片或者记录。

    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教育培训。医护人员新上岗、转岗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提示。

    七、建立志愿消防队。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并结合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训练。

    八、开展消防演练。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消防电气系统竣工消防验收检查内容

    1、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系统的接地、管线(耐火等级、喷涂)的安装及其保护状况;

    2、检测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状况、安装质量、保护半径及与周围遮挡物的距离等,并按30~50%的比例抽检其报警功能;

    3、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保护接地的设置、主备电源的设置及其转换功能,并对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测试;

    4、检测消防设备控制柜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手、自动控制及屏面接受消防设备的信号反馈功能;

    5、检测火灾应急广播的音响功能,手动选层和自动广播、遥控开启和强行切换等功能;

    6、检测消防控制室、各消防设备间及手报按钮处的消防电话通讯功能;对外通话功能;

    7、检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及明显标志、室内防火阀及无关管线(禁水)的设置、双回路电源的设置和切换功能;

    8、检测电梯的联动迫降功能、消防电梯的使用功能,三(五)方通话是否清晰。

    9、检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照度、转换时间和图形符号;

    10、检测应急照明的强启和非消防电源的强切。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和着火层的灯光显示功能;

    11、检测主备电的发电机自动切换及所有末端切换。

    12、CRT是否按规定设置(超50米公共建筑,超高层、超50米高层商业、商住楼)

    消防应急疏散走道有哪些要求?

    1、消防工程施工疏散走道要简捷平缓,尽量避免弯曲转折和突起突落,地面不得打滑或有磕碰人的障碍物。走道上如有少于三阶的踏步时,应改为带防滑措施的斜坡,其坡度不应大于1/10。

    2、疏散走道在有突出物的窄处仍应能满足疏散的需要。公共场所的疏散走道,在高度2m以下不能有突出物。

    3、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小于1h的不燃烧体;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并填实全部空隙;吊顶和墙面的装饰材料应采用不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

    4、消防工程施工疏散走道两侧的墙上一般不宜开窗口。如必须开设时,应尽量减小窗口面积消防,消防应急疏散走道的要求有哪些且在靠近火灾危险性较大部位的窗上加设防火窗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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