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的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地域地质资料,如地层、地质构造、岩性、土质等;(2)地形、地貌资料,如区域地貌类型及主要特征,不同地貌单元与不同地貌部位的地质评价等;(3)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如地下水的类型、分带及分布情况,埋藏深度、变化规律等;(4)各种特殊地质地段及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情况,发育程度与活动特点等;(5)地震资料,如沿线及其附近地区的历史地质情况,地震烈度、地震破坏情况及其与地貌、岩性、地质构造的关系等;(6)气象资料:如气温、降水、蒸发、温度、积雪、冻积深度及风速、风向等;(7)其它有关资料,如气候、水文、植被、土壤等;(8)工程经验、区内已有公路、铁路等其它土建工程的地质问题及其防治措施等。
地质勘察:主要承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勘查(包括地下水监测、水文地质钻探、水资源评价、水源地勘查、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矿山水文地质勘查、矿山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水资源论证等项目。 工程勘察: 主要承接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地质灾害勘查设计、地质灾害监测、基坑支护工程检测及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等项目。 基桩工程:主要承接地质灾害治理、地基处理、桩基工程及基坑支护工程等岩土工程施工项目。 测绘工程:主要承接地球物理勘查及测绘地理信息等项目。 地质灾害:主要承接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及治理勘查、设计、施工、监测等项目;承接有关部门安排的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及抢险等。
在进行地质勘察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四个原则。 (1) 统筹规划原则,明确此次地质勘察工作的目的,虽然地质勘察是为了寻找矿脉,但同时要为长久的发展做好考虑,在勘察过程中,一定要做好相关的规划,做好阶段性的保障。 (2) 规律原则,地质勘察工作经过长期以来的,勘察工作者的实际经历证明,地质勘察是存在着规律的,因此,一定要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对此次的工作步骤和流程进行完善。 (3) 满足发展需要原则,地质勘察工作中,不能只考虑眼前的勘察工作,还要针对当地的整体发展,做出充分的考虑,包括有:当地的生态环境、居民生活环境,以及道路交通等多项因素,避免对居民的生活和当地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 (4) 技术创新原则,时代是不断发展的,任何东西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地质勘察工作人员,一定要注重对地质勘察技术的创新,探寻更加、的地质勘察技术,提升地质勘察的效率和质量。
基坑支护的目的与作用: 1.保证基坑四周的土体的稳定性,同时满足地下室施工有足够空间的要求,这是土方开挖和地下室施工的条件。 2.保证基坑四周相邻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设施在基坑支护和地下室施工期间不受损害,即坑壁土体的变形,包括地面和地下土体的垂直和水平位移要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3.通过截水、降水、排水等措施,保证基坑工程施工作业面在地下水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