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诊断证明出具办法
为了方便病人就医, 在保障病人隐私的同时提高服务效率, 规范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开具,特作如下规定: 一、 患者门诊、 住院病人疾病诊断证明书开具后应 3日内在门诊服务台盖章 (包括门诊休息一个月以上的假条) 二、门诊病人就医完成后需要出具疾病诊断证明的, 医师应当核实病人身份 写疾病诊断证明。一个月以上的假条需有科主任签字并盖章确认。门诊服务台应核对疾病 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及有效身份证明(驾照、等)后,在门诊就诊病历和疾病诊 断证明书上盖骑缝章。门诊医师应当主动提醒患者及时复诊,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并盖章。 三、原则上不同意补疾病诊断证明,尤其是假条,特殊情况下,确需补病假条时应注意: 1.患者就诊补假时,诊治医师必须在门诊病历上写清楚病情、休假等情况 2.补病假条时,病假条上日期为此次来院就诊日期,建议休假时间应注明。
怀孕期间病假没规定期限,但是休病假要有医院诊断证明,并且按单位规章请假。
医疗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3个月~24个月。医疗期本身与是否孕妇无关。但是怀孕女职工另有保护,比如单位不能因为医疗期满仍然不能上班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医院看病基本流程:门诊导诊,挂号,交费,检查、化验,治 疗。
1、门诊导诊:大型医院入口设有导诊台,可以先将自己的情况大致说明,导诊人员会告诉你需挂什么科,也可以询问所要就诊的科室比较有经验的医生是谁,这样你能找到比较好一点医生,之后填单准备挂号。
2、挂号:次看病,挂号时建议买一本病历本,因为医生在为您检查完毕后要将您的病情、检查、诊断及意见记录在上面,方便下次就诊时医生了解您的病情,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之后,根据挂号找到相应的科室地址,排队就医。医生诊断时,将情况说明,医生做完相应诊断后,一般会有相关检查,需要缴费。
3、交费:带着医生开具的相应检查单,到交费处交费。
4、检查、化验:到医院检查、化验室,等待检查,如不是马上有结果的注意询问取结果的时间和地点。
5、治.疗:拿好相关检查结果回医生办公室,将结果拿给医生看,医生会做出相应诊断和处理措施。
如果需要住院需要携带身份证,去住院部办住院手续。
《劳动法》关于职工病假的规定如下:
1、职工患病或者因工负伤期间,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内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津贴或者疾病救济费用。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在就医、怀孕、分娩、哺乳期间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医疗、妊娠、分娩、哺乳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