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汇融鑫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营:成都私人空放,成都零用贷,成都当天短借空放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成都金堂空贷电话,正规放心咨询

2024-11-24 12:57:01  207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通常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固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借款种类,例如,长期借款或者短期借款等;

(二)币种,是人民币还是外币;

(三)用途,即借款使用的目的;

(四)数额,即借款的数量;

(五)利率,是借款人和贷款人约定的应当收取的利息与出借资金的比率;

(六)期限,是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偿还借款的时间;

(七)还款方式,是贷款人和借款人约定以什么结算方式偿还借款给贷款人。

借款人支付利息期限的规定

借款合同通常是有偿合同,其借款利息就是对借款的报偿。因此,借款人应当按期支付借款利息,保障贷款人出借贷款的利益冋报。

确定借款利息期限的办法有:

1、当事人约定。在借款合同中有借款利息支付期限约定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按期支付利息。

2、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第510条的规定进行补充协商,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支付利息期间支付利息。

3、补充协议仍然不能确定的,确定利息支付期限的方法是,借款期间不满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期限和利率

1、贷款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但长不得超过30年;

2、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利率政策规定执行。

消费贷款利率的确定主要包括:

1)年百分率法

2)单一利率法

3)贴现率法

4)追加贷款率法

5)补偿余额要求。

抵押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