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优势如下:
1.自有资金亿元以上,额度不限,;
2.前期无费用,上门放款;
3.程序简单,速度快,方式灵活;
4.一对一全程服务,贷了还可以再贷,专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5.额度大,要求低,速度快,条件松,通过率高,保密快借。
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签订借款合同。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