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病假超过规定医疗期的,需重新评定岗位级别,医疗期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病假期间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
休流产假只需要医院开具证明。流产:妊娠不足28周、胎儿体重不足1000g而终止妊娠者称流产。流产发生于妊娠12周前者称早期流产,发生在妊娠12周至不足28周者称晚期流产。流产分为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自然流产的发病率占全部妊娠的15%左右,多数为早期流产,还有两种特别流产类型:稽留流产和习惯性流产。
一般来说,医院开病假条需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各医院实际处理。
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
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同时在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书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才有效。
3、一般门诊病人假条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每次持续时间也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
4、住院病人出院后,对短期内难以康复的严重疾病,可一次休假3-6个月。3个月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签名,3个月以上的需医务科审核同意,假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1、休学病历是指:孩子到医院完成就诊流程后,由医院书写的病历。
2、医院病历是指:病历(case history)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
3、病历内容是指: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诊断、医嘱、建议等等。
4、休学病历一般分为两种:①、门诊病历;②、住院病历。
5、学校对于孩子休学病历一般要求:能够充分证明从发病期到康复期,需要满足三个月以上的休学病历。
6、孩子休学病历一般需要:病历证明、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缴费单等等。
7、学校对于休学病历要求:县级以上的医院病历,一般三甲医院。
8、休学病历常见病因:抑郁症、骨折、肺结核等等。
9、休学病历常见科室:心理科、外科、传染科、呼吸内科等。
10、休学病历并不是诊断证明,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属于不同证明;病历是指记录,诊断属于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