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的设计,又隐含着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事实上,运用形状、图案、色彩对产品的外表进行装饰或设计,必然会为产品带来一定的美感。当然,对于外观设计中美感的要求不能定得太高。在美国1930年的一个案例中,申请人就一件混凝土搅拌器的外观设计提出专利申请,专利局以缺乏装饰性美感为由,驳回了申请。法院则推翻了专利局的决定,指出"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中美感和装饰性的要求,不能定义为在美术品或艺术品中所见的美和装饰性。"法院认为,外观设计专利法的目的是鼓励人们尽可能消除许多机器或机械装置上不雅观和令人厌恶的特征。
在涉及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时,还有必要澄清外观设计与商品包装的区别。一些人往往将商品包装与外观设计混同起来,甚至认为商品包装也属于外观设计的范畴,这是完全错误的。 先看外观设计。根据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做出的”新设计。由此看来,外观设计是就产品的外表所做出的设计,本身就是产品的一个构成部分。美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也说明,外观设计是就产品的外表所做出的设计。
产品外观设计是什么?
产品外观设计是对产品外观的设计。 产品外观设计还意味着外观设计的工业实用性,即使用某种外观设计或具有某种外观设计的产品可以批量复制和生产。 如果产品不能批量复制,不具有工业适用性,则不能申请专利。
其实,利用造型、图案、色彩对产品的外观方面进行装饰或设计,必然会给企业产品可以带来具有一定的美感。当然,对美学设计的要求不应太高。
成本控制 (1)选用材料时,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价格低的材料。 (2)产品外形建模时,在满足外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零件的个数。 (3)结构设计时,尽量简化结构,以节省模具成本。 (4)结构设计时,选用合适的固定方式,以节省生产装配成本。 (5)产品表面处理时,根据产品定位及外观要求,采用合适的表面处理方法,以节省加工费用。 (6)结构设计时,尽可能采用公司现有物料,尽可能统一物料规格,如螺丝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