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粤车汇旧车回收有限公司(李先生13724349013)长期回收各类老旧/报废机动车辆(久停、残旧、碰撞变形、到期报废均可),深圳周边地区我们都将免费提供拖车;承接汽车报废以及无车销户无车报废手续业务;本着“诚信做事,实惠于人”的经营理念,多年来深受广大客户认同!
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要求的;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车主必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以及相关部门开具的机动车灭失证明材料(如果是因为车辆灭失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如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被盗证明等。车辆管理所会在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销户的决定。
被车主自行拆卖、转卖灭失的车辆,经联系核实车主由车主申请并出具《机动车报废、灭失证明》后,由车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业务;被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扣留后予以报废的车辆,经联系核实车主,该车被执法部门查扣后已被报废的,由该执法部门出具文件或证明,由车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