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地址异常
经营场所异常分两类,若地址真实正确,则会通过水电费凭证,场地证明,执照,公章去工商部门核实确认,申请解除异常:若地址已变更,则需要变更地址。
服务作用:
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所需材料:
住所或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制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住所或经营场所)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复印件(公章)、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公章)、相关部门证明等)
办理流程:
1、请分局进行场所异常检查
2、分局解除异常名单
3、工商注册地场所变更登记
4、分局进行异常名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