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从民间借贷角度进行考虑,其主要优势在于办理程序简便快捷,并且能够快速发放款项;然而,同样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在利率方面常常呈现出较高水准,通常被视为高利贷范畴。
从第三方贷款平台进行申请,其价值所在便是申请过程相对简便易行,甚至只需借助手机便可完成全部申请操作;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其所提供的信贷额度可能并非十分充足,大部分客户所获得的贷款金额通常位于人民币一千至五万之间,而且借贷金额始终不超过叁拾万元人民币。
现实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对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贷时没有出具书面字据。这样,一旦借款人否认,出借人就很难保障债权。即使诉至法院,也会因无法举证而陷入败诉的结局。因此,出借人必须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民间借贷中借款手续必须完备。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关系再好,也要履行基本的手续,这样才能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1,能采取局面形式,由借款一方立借据,交给债权人收持保管。如果实在要采取口头方式,则请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到场作证;2,借据一般应详细载明双方的姓名、借款金额(大小写均应清楚明确)、期限、利息、还款时间等基本条款;3,同一借款如遇须顺延的情形,应立新借据,不要嫌麻烦;第四,夫妻或家庭中以一人的名义借款给共同使用,一定要注明其用途,并署上夫妻双方、家庭成员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