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铁路产品认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填写CRCC编制的统一格式的《铁路产品认证申请书》报CRCC业务部,并按相关产品认证规则要求提供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企业情况调查表;
3)申请认证的产品与认证用标准的符合性型式检验报告;
4)受控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清单;
5)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指国家规定产品)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
6)有关技术资料(企业标准、使用说明书、必要的装配图等);
7)铁道行业供货经历证明;
8)产品标识代码及其它。
对同一申证企业、同一申证产品连续2次认证不合格、或已批准撤销认证证书的,自发出通知之日起1年内CRCC不再受理该企业该产品的认证申请。受理认证申请后,申请方应与CRCC签订《铁路产品认证合同书》(初次认证或复评),并按规定缴纳认证费用。
质检部以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基础,主要包括质检业务管理室和机车车辆检验站、铁道建筑检验站、通信信号检验站、金属化学检验站、接触网零部件检验站、运输包装检验站、卫生检验站等7个检验站。
CRCC的产品认证、检测检验工作实施国际通行的认证制度,全部活动都严格遵守国家及主管部门有关的产品认证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CRCC的宗旨是:努力促进产品质量提高,确保运输,服务于绿色轨道交通。CRCC的质量方针是客观公正、科学准确、服务规范,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