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缴金额应该如何确定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缴存基数仅适用于因生产经营困难,按照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单位。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各为5%,比例为12%,不得低于5%
如期还贷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和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 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个贷,应当于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个贷,应当按月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