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消防管理:
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标准配置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消防设施,设置消防标志,并定期组织人员检验、维修,确保其完好有效。
应在每层或各经营区域明显位置设置疏散图示,图示中应标明疏散路线、出口、人员所在位置、消防设施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常闭防火门上应标有警示文字和符号。
营业期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救援窗上安装栅栏、隔断等障碍物,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公共疏散门不应锁闭,宜设置推闩式外开门。
人员密集场所房间的外窗不得设置影响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栅栏等障碍物。
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加强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配置齐全、完整好用;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消防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1.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需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履行相关的招投标备案手续或直接发包批准手续;合同已备案;已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手续;需要实行履约担保的已办理履约担保手续。
5.已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通过审查,需要进行抗震设防及重大建设工程场地地震性评价的也已通过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的具体措施,按规定办理了质量监督、监督手续。
7.按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提供建设资金审计意见书或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按规定提供第三方资金担保或银行资金保函。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消防联动系统(含防排烟系统)维保:
1.检查试验消防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及正压送风阀(排烟阀)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2.测试空调通风系统、排风系统的防火阀功能及联动讯号功能是否正常;
3.测试消防电梯的人工迫降的信号功能是否正常;
4.测试非消防电梯迫降首层的信号和联锁信号功能是否正常;
5.测试以上各联动机构消防中心相应控制屏的讯号是否正常;
6.测试楼层非消防电源自动切断功能是否正常;
7.检查试验联动警铃的功能是否正常;
8.检查试验联动广播的功能是否正常;
9.测试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现场和远程启停控制功能是否正常;
10.定期对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正压送风阀(排烟阀)进行保养,对转动部位加润滑油并调整风机皮带松紧度等。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保:
1.检查试验楼层喷淋管网末端试验装置是否正常(水压、流量是否达到要求);
2.检查试验水流指示器动作是否灵敏,报警是否及时准确,复位是否正常,消防中心是否有显示等;
3.检查喷淋头、管道是否完好,有无爆裂隐患;
4.检查各个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开启状态,试验楼层信号阀门开关是否灵活,消防中心是否有关闭信号显示;
5.检查保养喷淋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整、不渗漏;
6.定期试验泄压阀是否灵敏、可靠,检查水锤吸纳器工作是否有效;
7.检查喷淋立管的自动排气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8.检查试验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动作是否灵敏,喷淋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显示是否准确;
9.定期检查阀门是否开关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定期对阀门转动部位螺栓加黄油;
10.检查止回阀启闭是否灵活、有效;
11.定期对喷淋系统管网进行检查,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