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申报的适用范围:
需要进行消防申报的场所包括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等。具体需要申报的场所可以根据当地消防部门的规定来确定。
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如果审核发现场所存在不符合要求的问题,需要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可能包括增加消防设施、改善场所布局、完善消防管理规定等。整改完成后,需要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并等待审核。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可能需要再次进行整改。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流程可以咨询当地消防部门或相关专业人士。
再次提交材料:整改完成后,需要将重新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消防部门。这些材料可能包括整改后的证明文件、重新绘制的平面布置图等。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材料需要真实准确反映场所的实际情况和用途。
获得消防许可证:如果审核通过就可以获得消防许可证表示场所的消防符合要求可以进行开业或者变更用途等活动需要注意的是获得消防许可证后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消防规定和要求确保场所的消防。
消防竣工验收需要那些资料?
申报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需提供如下资料: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装修工程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装修材料可以不送检;燃烧性能明确为A级或者没有燃烧性能等级要求的装修材料可以不作为抽样对象。其余装修工程在申报消防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前,装修材料和消防产品都要进行送检。
除了上述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以下特殊建设工程也要申请:
1、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2、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3、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