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 3 号令)等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要对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需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并能够较好地组织和领导本单位的生产工作,要对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需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并能够较好地组织和领导本单位的生产工作;还要求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的生产知识有比较具体的、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并能够熟练地在生产管理工作中运用。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措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合格证的,执法部门将依法给予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处以罚款和行政处罚,务请引起重视。本课程设置的课程有: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管理基础知识、生产技术基础知识、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应急管理、职业卫生、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