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按GB/T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要求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将其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4.1.1 过程要求
a)确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所需过程及其在集团公司中的应用。
b)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c)确定所需的准则和方法,以确保这些过程的运行和控制有效。
d)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监视。
e)监视、测量(适用时)和分析这些过程。
f)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所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4.1.2 总裁应按资源管理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财务资源和信息资源,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对这些过程的监视。
4.1.3 制定控制程序,对过程进行监视、测量和分析,以识别可实施的改进。
4.1.4 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对这些过程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