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 知识产权手册
4.2.3.1 概述
知识产权手册是以文件的形式,规定集团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要求,适用于集团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运行。
4.2.3.2职责
a) 知识产权手册由知识产权办公室编制,由集团办公室管理其登记、发放、修订换版以及作废手册的回收;
b) 管理者代表负责知识产权手册的审核和定期评审,由总裁批准后发布。
4.2.3.3控制要点
a) 手册中包括知识产权机构设置、职责和权限的相关文件;
b) 手册中包括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或对程序文件的引用;
c) 手册中包括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相互关系的表述。
4.2.3.4 手册管理具体实施执行《知识产权文件控制程序》
4.2.4.1职责
a) 集团办公室负责知识产权相关外来文件的归口管理,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归口管理,集团办公室编制控制程序,并负责审定和监督管理。
b) 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接收的外来文件及产生记录的管理。
4.2.4.2 外来文件的管理
a) 确保公司所确定的策划和运行管理体系所需的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b)对行政决定、司法判决、律师函件等外来文件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其来源与取得时间可识别。
c)确保外来文件的完整性,明确保管方式和保管期限。
4.2.4.3 记录的管理
a) 建立、保持和维护记录文件,以证实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有效运行。
b) 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c) 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和处置所需的控制方法应予以规定。
d)确保记录文件的完整性,明确保管方式和保管期限。
4.2.4.4 外来文件和记录控制具体实施执行《知识产权外来文件与记录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