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获取
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应编制《知识产权获取控制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 根据知识产权目标,制定知识产权获取的工作计划,明确获取的方式和途径;
b) 在获取知识产权前进行必要的检索和分析;
c) 保持知识产权获取记录;
d) 保障职务发明人员的署名权。
7.2维护
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编制《知识产权维护控制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 建立知识产权分类和分级管理档案,进行日常维护;
b) 知识产权评估;
c) 知识产权权属变更;
d) 知识产权权属放弃。
7.3运用
知识产权编制《知识产权运用控制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7.3.1实施、许可和转让
a) 促进和监控知识产权的实施,有条件的企业可评估知识产权对产品销售的贡献;
b) 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前,应分别制定调查方案,并进行评估。
7.3.2投融资
投融资活动前,应对相关知识产权开展尽职调查进行风险和价值评估。在境外投资前,应针对目的地的知识是产权法律、政策及其执行情况,进行风险分析。
7.3.3企业重组
企业重组工作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企业合并或并购前,应开展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根据合并与并购的目的设定对目标企业知识产权状况的调查内容;有条件的企业可进行知识产权评估。
b) 企业出售或剥离资产前,应对相关知识产权开展调查和评估,分析出售或剥离的知识产权对本企业未来竞争力的影响。
7.3.4标准化
参与标准化工作应满足下述要求:
a) 参与标准化组织前,了解标准化组织的知识产权政策,在将包含专利和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向标准化组织提案时,应按照知识产权政策要求披露并做出许可承诺;
b) 牵头制定标准时,应组织制定标准工作组的知识产权政策和工作程序。
7.3.5联盟及相关组织
参与或组建知识产权联盟及相关组织应满足下述要求:
a) 参与知识产权联盟或其它组织前,应了解其知识产权政策,并进行评估;
b) 组建知识产权联盟时,应遵守公平、合理且无歧视的原则,制定联盟知识产权政策;主要涉及专利合作的联盟可围绕核心技术建立专利池。
7.4保护
7.4.1风险管理
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编制《知识产权风险管理控制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 采取措施,避免或降低生产、办公设备及软件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风险;
b) 定期监控产品可能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状况,分析可能发生的纠纷及其对企业的损害程度,提出防范预案。
7.4.2争议处理
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编制《知识产权争议处理控制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 及时发现和监控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适时运用行政和司法途径保护知识产权;
b) 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时,评估通过诉讼、仲裁、和解等不同处理方式对企业的影响,选取适宜的争议解决方式。
7.4.3涉外贸易
销售部负责编制《销售知识产权控制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 向境外销售产品前,应调查目的地的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了解行业相关诉讼,分析可能涉及知识产权风险;
b) 向境外销售产品前,应适时在目的地进行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和登记;
c) 向境外销售的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可采取相应的边境保护措施。
7.5合同管理
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编制《知识产权合同管理控制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 应对合同中有关知识产权条款进行审查,并形成记录;
b) 对检索与分析、预警、申请、诉讼、侵权调查与鉴定、管理咨询等知识产权对外委外业务应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知识产权权属、保密等内容;
c) 在进行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时,应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及利益分配、后续改进的权属和使用等;
d) 承担涉及国家重大专项等政府支持项目时,应了解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7.6保密
集团办公室负责编制《知识产权保密控制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 明确涉密人员,设定保密等级和接触权限;
b) 明确可能造成知识产权流失的设备,规定使用目的、人员和方式;
c) 明确涉密信息,规定保密等级、期限和传递、保存及销毁的要求;
d) 明确涉密区域,规定客户及参访人员活动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