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据贴现的意义。贴现为定期付款票据的执票人,在票据到期以前,将票据的权利转让于人,贴付利息,换取现金。贴现有确实贴现与银行贴现两种:确实贴现指对净收额依贴现率计算贴现费;银行贴现是按票面金额依贴现率计算贴现费,故其实际利率较规定的贴现率要高。贴现银行因资金不足而将所贴现的票据向其他同业贴现,即所谓的转贴现。如以远期票据再向中央银行为后的贴现,谓之重贴现。
二、票据贴现的利益。贴现与放款的区别,在于贴现的利息。贴现是预先扣除,而放宽的利息则是到期收取;贴现的期限亦较短,而放款多属于长期性质。放款需抵押品及担保人,而贴现全凭信用,无须抵押担保,仅为票据债权的转移。
票据贴现的利益颇多,就商人方面而言,可以商业票据贴现,其资金周转灵活,可以较小的资本,维持较大的营业;其利于有贴现的便利,即可促进票据收付,减免现金授受之烦,利于商业的发展;同时对远地交易,可用押汇方法与货运价款同一时间收取,是交易易于清结。
就银行方面而言,票据贴现期限较短,资金收回较迅速,且有转贴现即重贴现的便利,不致呆滞,逐日有到期的票据,即逐日有资金收回,以应付新票据贴现的需要。故票据的贴现,无论是对于商人还是对于银行,均有莫大裨益。
三、票据贴现的习惯。贴现票据的种类颇多,就性质而言,大致可分为:①单纯票据与背书票据;②保证票据。前者完全依赖发票人或背书人的信用,以融通商业资金为目的;后者乃是地方银行以自己发出的期票,持向同业请求贴现,再以其由贴现所得的票据,提供保证。
近代社会我国各地贴现习惯不尽相同,按时间划分,月息一分左右,其期限多则一个月,少则十余日,重贴现则两三个月不等。
贴现手续也较为简单,持票人向银行贴现,付款时预先扣除利息,到期时照票面金额收回。在当下,汇票贴现利率是贴现利息与票面金额的比例,银行贴现利率在不同时间是变动的,每个银行也不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通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是中国银行自主规定的,国家没有统一标准,一般来说,农村信用社的贴现要低一些。
票据贴现计算公式:①不带息票据贴现:贴现利息=票据面值×贴现率×贴现期;②带息票据的贴现: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贴现天数=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